企业工会是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,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,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。
2006 年 7 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的 《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( 试行 )》 规定 :" 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 " 三个代表 " 重要思想为指导,贯彻科学发展观,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,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,落实 " 组织起来、切实维权 " 的工作方针,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。 "
" 企业工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,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,协调企业劳动关系,推动建设和谐企业,促进企业健康发展。 "
" 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密切联系职工群众,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,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,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、维权到位、工作活跃、作用明显、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。 "